【苓医科技】免费试用说明
1、软件产品版权属湖南苓医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苓医科技”)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2、“苓医科技”的软件产品包含系统软件、实施费及第一年售后维护费。价格全国统一,以市场销售人员报价为准。试用单位正式付款采购之后可获得全部功能、服务及永久注册码;从第二年起售后服务费用为采购金额10%;
3、“苓医科技”软件产品的技术支持,包括实施环境调研、方案设计、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跟踪维护等。满足相关业务的软件功能,提供试用期许可的“试用期系统注册号”,试用期间不收取软件及服务费用,也暂不提供功能修改服务;
4、“苓医科技”试用期间按照实际使用需要提供系统相关“配套硬件”,价格以京东集中采购价+10%,以试用单位签收为准纳入采购总额;
6、试用单位在系统软件及配套硬件之外产生的其他费用,如LIS、PACS等第三方系统接口开发费用、招投标费用等,可联系“苓医科技”客服问询;
7、“苓医科技”授权系统试用期为系统安装验收后10个工作日,完成从登记、检查、总检、数据上传、报告发放、统计报表等完整业务周期;软件产品及配套硬件在试用验收合格后,按照试用单位规定的采购流程,签署正式采购合同;
8、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试用即告终止,除此之外试用仍为有效:
(1)试用单位正式购买产品;
(2)试用单位确认不会正式购买产品;
(3)安装实施并验收合格后,超过7个工作日,试用单位并未正常使用系统;
(4)试用产品出现严重故障,在试用单位已提供合理条件下,“苓医科技”仍无法提供解决方案和规避措施;
(5)试用单位或其工作人员有意诋毁“苓医科技”产品或向第三方泄漏“苓医科技”商业及技术机密的行为。
9、试用单位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试用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人员,配合“苓医科技”产品的安装、实施、培训、维护等,并积极开展试用调试组织工作;
10、“苓医科技”许可试用单位试用的软件产品,只限于试用单位本身试用,未经“苓医科技”书面同意,试用单位不得将权利或信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苓医科技”公司授予的软件试用权进行出租、销售、转让或非存档目的的拷贝及其他商业用途;不得对软件产品进行修改、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11、试用单位负责签收“苓医科技”提供的配套硬件,并妥善保管和使用;如试用终止又未正式购买,试用单位应保证将试用使用配套硬件完好归还;
12、“苓医科技”在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接触到试用单位相关业务信息及数据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双方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均不得将对方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13、软件产品试用期满,“试用期系统注册号”到期后双方如始终未进入实质性采购流程,“苓医科技”有权终止试用。